2024年10月18日 星期五
2024 10 18 左永安 顧問/講師/委員 通過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訓練規劃與評量 84小時課程 職能級別第四級 發能字第1130346831號 BHRT113172 民國113年7月18日 至113年9月28日 。TTQS人才發展品質管理系統 Talent Quality-management System 若想要追求金牌 國立臺灣大學 臺灣師範大學 EMBA 找左永安顧問輔導 ESG PMP HRD ICAP 人力資源管理 關鍵就業力 共通核心職能 師資 左記歐洲商行 安永經營管理顧問
2024年8月31日 星期六
2024 08 31 左永安 顧問/講師/委員 職能導向課程品質認證審查指標 構面3.發展D 指標 3.1教學方 法指標3.2教材與 教學資源 構面4.實施I 指標 4.1課程辦 理構面5.評估E 指標 5.1學習成 果評量指標 5.2學習成 果證據指標 5.3管控評 估 TTQS人才發展品質管理系統 Talent Quality-management System 若想要追求金牌 國立臺灣大學 臺灣師範大學 EMBA 找左永安顧問輔導 ESG PMP HRD ICAP 人力資源管理 關鍵就業力 共通核心職能 師資 左記歐洲商行 安永經營管理顧問
2024 08 31 左永安 顧問/講師/委員 職能導向課程品質認證審查指標 構面3.發展D 指標 3.1教學方 法指標3.2教材與 教學資源 構面4.實施I 指標 4.1課程辦 理構面5.評估E 指標 5.1學習成 果評量指標 5.2學習成 果證據指標 5.3管控評 估 TTQS人才發展品質管理系統 Talent Quality-management System 若想要追求金牌 國立臺灣大學 臺灣師範大學 EMBA 找左永安顧問輔導 ESG PMP HRD ICAP 人力資源管理 關鍵就業力 共通核心職能 師資 左記歐洲商行 安永經營管理顧問
2024 08 31 左永安 顧問/講師/委員 職能導向課程品質認證審查指標 構面3.發展D 指標 3.1教學方 法指標3.2教材與 教學資源 構面4.實施I 指標 4.1課程辦 理構面5.評估E 指標 5.1學習成 果評量指標 5.2學習成 果證據指標 5.3管控評 估 TTQS人才發展品質管理系統 Talent Quality-management System 若想要追求金牌 國立臺灣大學 臺灣師範大學 EMBA 找左永安顧問輔導 ESG PMP HRD ICAP 人力資源管理 關鍵就業力 共通核心職能 師資 左記歐洲商行 安永經營管理顧問
構面3.發展D
指標 3.1教學方 法
說明
課程應配合教學/訓 練目標、對象及內 容,規劃適切的教學 方法。
要求條件
3.1.1應說明(各門)課程之教學方法依據教學/訓練目標、
對象及內容 規劃的關聯性。
3.1.2需有具實務經驗的利益關係人參與的證據。
指標3.2教材與 教學資源
說明
課程應配合教學/訓 練目標、對象、內容 及教學方法,
設計合 適的教材與教學資 源,包含教材、教 具、師資等。
要求條件
3.2.1應明列(各門)課程依據教學/訓練目標、對象、
內容、教學方 法,所設計的教材與教學資源,包含:
教材、參考資料作業、輔助 教具、相關設備材料、
師資、課程協助人員資格條件、學習成果評 量人員、
學習輔導機制與資源、自主學習機制與資源等。
3.2.2 對課程執行方式提出適當原則說明,並提供課程執行
限制與必要條 件
構面4.實施I
指標 4.1課程辦 理
說明
課程之實施應依據規 劃辦理,並留存相關 紀錄。
要求條件
4.1.1 應檢附課程確實開辦的相關資訊,如公開之招生資訊、
辦理時間地 點、師資、 課前資訊說明、教材、
學習者名單、出席紀錄等。
4.1.2應提供課程辦理確實依據規劃內容辦理實施的證據。
4.1.3 具核發英文證書需求者,應提供該課程名稱及課程
內涵表(課程能 力養成描述、 課程單元名稱、
職能級別與單元時數等)之中英文內 容一致對照文件;
如無申請,本項免審。
構面5.評估E
指標 5.1學習成 果評量
說明
課程應依據教學/訓 練目標,規劃多元評 量方式,以鑑定
學習 者是否達到教學/訓 練目標所訂之能力水 準。
要求條件
5.1.1應明確定義課程的學習成果評量方式與程序,且符合
教學/訓練目 標、對象、內容、教學方法。
5.1.2應設計可判別學習者所需具備職能之評量工具。
5.1.3應可產生真實非假冒的學習成果證據。
5.1.4需有具實務經驗的利益關係人參與的證據。
5.1.5評量者應符合規劃時訂定所需資格與條件要求。
如:熟悉該課程、 評量方式與程序、無利益關係故可
公正評斷等。
指標 5.2學習成 果證據
說明
課程應依據學習者於 成果評量中所呈現的 學習成果證據,評估 其符合職能行為指標 之程度,決定是否符 合結訓標準。
要求條件
5.2.1課程學習成果證據應可反應個別學習者的學習成效。
5.2.2課程學習成果除純屬知識的課程外,皆應證明其學習
可移轉至行為 之具體改變。
5.2.3應證明課程結訓與否確實依學習成果來判別,且有
合理明確的標 準。
指標 5.3管控評 估
說明
課程開發及執行單位 應規劃自我管控機 制,以確保課程實施
及學習成效,並有助 課程辦理及持續改 善。
要求條件
5.3.1應明確說明課程發展之管控流程與回饋方法,
以持續改善,並檢附 相關文件。
5.3.2應明確說明課程辦理成效,並檢附相關文件。
5.3.3應明確說明各階段參與利益關係人的資格與條件要求。
5.3.4應明確說明相關文件紀錄之管理方式,以確保過程的
完整性與資訊 的保密性
2024年8月18日 星期日
2024 08 18 左永安 顧問/講師/委員 親愛的TTQS三類人員 左永安顧問/ 講師 您好, 勞動部北基宜花金馬區服務中心,感謝您參加113年TTQS三類專業人員共識會議, 提醒您,本次共識會議請「自行攜帶筆電」或「平板」並「自備延長線」。 時間:113/08/19(一),下午14:00-17:00 。TTQS人才發展品質管理系統 Talent Quality-management System 若想要追求金牌 國立臺灣大學 臺灣師範大學 EMBA 找左永安顧問輔導 ESG PMP HRD ICAP 人力資源管理 關鍵就業力 共通核心職能 師資 左記歐洲商行 安永經營管理顧問
2024 08 18 左永安 顧問/講師/委員 親愛的TTQS三類人員 左永安顧問/ 講師 您好, 北基宜花金馬區服務中心,感謝您參加113年TTQS三類專業人員共識會議, 提醒您,本次共識會議請「自行攜帶筆電」或「平板」並「自備延長線」。 時間:113/08/19(一),下午14:00-17:00 。TTQS人才發展品質管理系統 Talent Quality-management System 若想要追求金牌 國立臺灣大學 臺灣師範大學 EMBA 找左永安顧問輔導 ESG PMP HRD ICAP 人力資源管理 關鍵就業力 共通核心職能 師資 左記歐洲商行 安永經營管理顧問
親愛的TTQS三類人員 左永安顧問/ 講師 您好,
北基宜花金馬區服務中心,感謝您參加113年TTQS三類專業人員共識會議,
提醒您,本次共識會議請「自行攜帶筆電」或「平板」並「自備延長線」。
(報到時間:13:30~13:50)
▋時間:113/08/19(一),下午14:00-17:00
2024年6月23日 星期日
2024 06 23 左永安 顧問/講師/委員 113年共通核心職能課程 師資回流 暨研討 會議 一、會議日期:113年6月22日 (星期六) 二、會議地點:公務人力發展學院福華國際文教會館 1樓前瞻廳 主 講 人:謝文憲/憲福育創公司共同創辦人 演講主題:如何準備一場撼動人心的演講 -說出影響力
2024 06 23 左永安 顧問/講師/委員 113年共通核心職能課程 師資回流 暨研討 會議 一、會議日期:113年6月22日 (星期六) 二、會議地點:公務人力發展學院福華國際文教會館 1樓前瞻廳 主 講 人:謝文憲/憲福育創公司共同創辦人 演講主題:如何準備一場撼動人心的演講 -說出影響力
左永安 老師您好:
以下為台端本年度共通核心職能課程師資回流暨研習會議【台北場】相關資訊,敬請詳細參閱。
一、會議日期:113年6月22日 (星期六)
二、會議地點:公務人力發展學院福華國際文教會館 1樓前瞻廳
【台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三段30號】
三、報到序號: 9
主 講 人:謝文憲/憲福育創公司共同創辦人
演講主題:如何準備一場撼動人心的演講-說出影響力
2024年6月3日 星期一
2024 06 03 左永安 顧問/講師/委員 職能發展及應用推動要點 (民國 113 年 02 月 01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民國 102 年 05 月 17 日 分析、設計、發展、實施、評估 職能:指完成某項工作任務或為提高個人與組織現在及未來績效所 應具備之知識、技能、態度或其他特質之能力組合。職能分析: 指以系統化方式就完成某類型工作、職業或職類所應具 備能力之分析。職能導向課程,應包括課程名稱、目標對象、先備條件、引用職能 內涵、課程地圖、課程目標、內容大綱、教學方法、教材教具、教 學資源、師資資格條件、學習成果評量方式及證據 TTQS人才發展品質管理系統 Talent Quality-management System 若想要追求金牌 國立臺灣大學 臺灣師範大學 EMBA 找左永安顧問輔導 ESG PMP HRD ICAP 人力資源管理 關鍵就業力 共通核心職能 左記歐洲商行 安永經營管理顧問
2024 06 03 左永安 顧問/講師/委員 職能發展及應用推動要點 (民國 113 年 02 月 01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民國 102 年 05 月 17 日 分析、設計、發展、實施、評估 職能:指完成某項工作任務或為提高個人與組織現在及未來績效所 應具備之知識、技能、態度或其他特質之能力組合。職能分析: 指以系統化方式就完成某類型工作、職業或職類所應具 備能力之分析。職能導向課程,應包括課程名稱、目標對象、先備條件、引用職能 內涵、課程地圖、課程目標、內容大綱、教學方法、教材教具、教 學資源、師資資格條件、學習成果評量方式及證據 TTQS人才發展品質管理系統 Talent Quality-management System 若想要追求金牌 國立臺灣大學 臺灣師範大學 EMBA 找左永安顧問輔導 ESG PMP HRD ICAP 人力資源管理 關鍵就業力 共通核心職能 左記歐洲商行 安永經營管理顧問
法規名稱: 列印時間:113/06/03 17:29
第 一 章 總則
一、勞動部(以下簡稱本部)為協調整合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定職能
基準,鼓勵民間發展及應用,推動培訓產業發展,強化職業訓練內涵
及成效,提升從業人員能力,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用詞,定義如下:
(一)職業:指符合中華民國職業標準分類所列之項目。
(二)職類:指應用相近技能、知識之工作或職務之集合。
(三)職能:
指完成某項工作任務或為提高個人與組織現在及未來績效所
應具備之知識、技能、態度或其他特質之能力組合。
(四)職能分析:
指以系統化方式就完成某類型工作、職業或職類所應具
備能力之分析。
(五)職能基準:
指為完成特定職業或職類工作任務,所應具備之能力組
合,包括該特定職業或職類之各主要工作任務、對應行為指標、工
作產出、知識、技能、態度等職能內涵。
(六)職能單元:
指各職業或職類主要工作任務及其所對應行為指標、工
作產出、知識、技能、態度等能力組合。
(七)職能導向課程:
指以職能基準、職能單元、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
關公布之相關職能資源或透過職能需求分析為依據所發展之訓練課
程統稱,學習者可習得所對應職能應具備之職能內涵,並具備能展
現所對應行為指標之能力水準。
三、為協調整合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定職能基準及推動相關工作,
本部得邀集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討論下列事項:
(一)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定職能基準及相關推動之協調整合。
(二)民間團體發展職能基準及職能導向課程之輔導及補助。
(三)職能基準及職能導向課程品質之管理。
(四)其他與職能基準發展及應用有關業務之推動。
四、本部勞動力發展署(以下簡稱本部發展署)為推動職能發展與應用,
得對參與發展職能基準或職能導向課程者提供輔導或經費補助。
依本要點規定通過職能導向課程審查之辦訓單位,申請本部發展署其
他訓練補助相關計畫時,得予優先補助,或提高其補助額度。
五、為推動職能基準發展與應用,本部發展署得建置職能發展應用平台(
以下簡稱職能平台),公布彙收之職能基準內涵與說明、通過品質認
證之職能導向課程、相關職能資源及申請書表等資料,並提供資料查
詢、審查服務申請及意見反饋等功能,以利各界運用。
第 二 章 職能基準
六、職能基準應依下列規定明定其發展範疇:
(一)行業:以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為發展範疇。
(二)職業:指符合中華民國職業標準分類所列之項目。
(三)職類:以應用相近技能、知識之工作或職務之集合為發展範疇。
七、職業或職類之職能基準內涵,應包括該特定職業或職類之主要工作任
務、行為指標、工作產出、對應之知識、技能、態度及職能級別。
前項職能基準內涵及說明,由本部發展署公布於職能平台。
八、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本部發展署委託
或補助之機構、或依法設立之工業團體、商業團體及協會(以下簡稱
民間團體),得發展或申請職能基準審查。
本部發展署為辦理審查之需,得請申請單位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申請
單位應配合提供,未配合者,本部發展署得不予受理。
九、為確保職能基準品質,本部發展署應參照需求、流程及成果等構面品
質訂定審查標準,以作為審查職能基準之依據,審查指標如附件一。
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民間團體得參酌前項審查指標發展職能基
準,完成後於職能平台向本部發展署申請審查。
本部發展署辦理職能基準審查,得邀請相關專家依第一項審查指標進
行審查,審查結果以公文通知申請單位。
第一項職能基準審查指標及流程等相關規定,由本部發展署公布於職
能平台。
十、申請單位對職能基準審查結果有不服者,得於審查結果公文送達次日
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部發展署申覆,以一次為限。
前項申覆,由本部發展署組成「職能基準申覆審議小組」進行申覆審
議,審議結果以公文通知申請單位。
十一、通過審查之職能基準,由本部發展署辦理登錄,並公布於職能平台
。
十二、已登錄之職能基準,應至少每三年由原發展單位評估是否更新,並
將評估結果以書面方式通知本部發展署。
依第九點規定通過審查之職能基準,於更新後應重新申請審查。
未依前項規定更新之職能基準,自職能平台移除,並開放由其他具
申請資格者更新。
第 三 章 職能導向課程
十三、職能導向課程,應包括課程名稱、目標對象、先備條件、引用職能
內涵、課程地圖、課程目標、內容大綱、教學方法、教材教具、教
學資源、師資資格條件、學習成果評量方式及證據
等課程發展設計 內涵項目。
十四、為確保職能導向課程品質,本部發展署應訂定審查標準作為審查依
據,該標準應兼顧分析、設計、發展、實施、評估等構面之品質,
審查指標如附件二。
辦理訓練之單位(以下稱辦訓單位)參酌前項審查指標發展職能導
向課程,完成實際開班訓練及學員學習成果評量後,於職能平台向
本部發展署申請認證審查。
本部發展署受理後,邀集相關專家依第一項審查指標進行審查,審
查結果以公文通知申請單位。
辦訓單位應擔保職能導向課程內容並無智慧財產權爭議,有相關侵
權情事者,應由辦訓單位自行負責。
前項侵權行為之被害人,向主管機關或相關機關及人員求償時,辦
訓單位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十五、辦訓單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職能導向課程品質認證(以
下稱課程認證):
(一)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或其委託之單位
。
(二)經主管機關核准立案、登記之學術團體、專業機構、工業團體、
商業團體、職業工會或協會。
(三)依職業訓練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之公、私立職業
訓練機構。
(四)公私立大專校院或高級中等學校。
(五)依公司法設立之法人。
辦訓單位應符合下列各項條件:
(一)設立一年以上。
(二)最近一年內無欠繳應納稅捐情事。
(三)人才發展品質管理系統(TTQS)評核等級達通過。
辦訓單位申請之課程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得免具前項第三款資格:
(一)單位/集團員工內部訓練或供應商/承包商人員訓練課程。
(二)公私立大專校院或高級中等學校之校內課程(不含進修推廣部)
。
(三)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或其委託單位發
展之課程。
辦訓單位得以其他國內或國外法人或團體為協力單位,共同發展職
能導向課程。但協力單位仍應符合第二項第一款及第二款規定。
本部發展署為辦理審查之需,得請申請單位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申
請單位應配合提供,未配合者,本部發展署得不予受理。
十六、申請單位對課程認證審查結果有不服者,得於審查結果公文送達次
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部發展署申覆,以一次為限。
前項申覆,由本部發展署組成「課程認證申覆審議小組」進行申覆
審議,審議結果以公文通知申請單位。
十七、通過課程認證之辦訓單位,由本部發展署核發有效期限三年之品質
標章及標章使用證書,並將課程相關資訊登錄公布於職能平台。
辦訓單位應依據職能平台公布之標章使用規範使用標章。
十八、職能導向課程品質標章有效期限到期後,標章失其效力,課程相關
資訊自職能平台移除。
辦訓單位得於品質標章到期前,經維護更新後申請展延。
十九、通過課程認證之辦訓單位,得運用標章設計結訓證書頒授予通過認
證課程結訓標準之學員。
頒授予學員之結訓證書樣張應依本部發展署核定之結訓證書樣張辦
理,並應於職能平台登錄辦理課程及結訓證書相關核發資訊。
第一項辦訓單位發給學員之結訓證書,僅得由通過單位與經本部發
展署核定之協力單位共同核發,協力單位不得單獨以自身名義核發
。
二十、通過認證之課程,有課程內容及協力單位等變更情形者,應函報本
部發展署視變更情形重新審定。
二十一、通過課程認證之辦訓單位,應配合本部發展署定期查證及績效評
估作業。
二十二、通過課程認證審查之辦訓單位,於三年有效期間內,應維持其人
才發展品質管理系統(TTQS)評核等級達通過。
辦訓單位申請之認證課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前項規定之限
制:
(一)單位/集團員工內部訓練或供應商/承包商人員訓練課程。
(二)公私立大專校院或高級中等學校之校內課程(不含進修推廣部
)。
(三)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或其委託單位
發展之課程。
二十二之一、辦訓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部發展署得追回品質標章,
並將課程資訊從職能平台移除:
(一)未依規定使用標章,經本部發展署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
改善。
(二)未依核定之證書樣張頒發結訓證書,經本部發展署通知限
期改善,屆期未改善。
(三)規避、妨礙或拒絕接受第二十一點或第二十三點所定作業
,經本部發展署通知限期配合,屆期未配合。
(四)第二十三點所定稽核結果不通過,經本部發展署通知限期
改善,屆期未改善。
(五)於三年有效期間內,人才發展品質管理系統(TTQS)失其
效力,或評核等級未達通過。
(六)通過認證課程之相關資料,有隱匿不實或造假之情事。
第 四 章 課程認證稽核
二十三、為確保通過職能導向課程認證之課程品質,本部發展署得於品質
標章有效期間內,辦理職能導向課程認證稽核作業,辦訓單位應
予配合。
本部發展署得依辦訓單位實際課程執行情形評估稽核次數,稽核
表如附件三。
二十四、辦訓單位對稽核結果有不服者,得於稽核結果公文送達次日起十
日內,以書面向本部發展署提出申覆,以一次為限。
前項申覆,由本部發展署組成「稽核申覆審議小組」進行申覆審
議,審議結果以公文通知辦訓單位。
2024年5月3日 星期五
2024 05 03 左永安 顧問/講師/委員 中華亞健康生命科學世界總會 關鍵就業力課程講義 動機職能 簡稱DC (Driving Competencies) DC1-1工作意義與工作熱情 課程子綱 1. 何謂工作效率與效能 2.「把工作做對」與「把工作做好」 基本理念之建立 3. 自我工作目標的設定,必須與整體 任務相融和DC1-2職場環境 與 正向價值觀課程子綱 1.人生需要工作的原因及理由。 2.透過工作實現自我人生理想。 3.藉由觀察與反思個人的人格特質,據以發掘工作志趣與熱情。DC1-3 績效意識與工作效能課程子綱 1.何謂職場:社會化意識(包含小社會及大社會)、職場意識。 2.工作職務的認知 。 3.對短中長期未來展望的方式與視角。 4.調適好心情,發展積極樂觀的工作態度。 5.成為一個有魅力的專業職場人。 DC1-4績效呈現與工作認同 課程子綱 1.增加自我貢獻,提升組織績效。 2.如何激發工作潛能。 3.讓工作的「功勞」與「苦勞」可以被看得見之作法。人才發展品質管理系統 Talent Quality-management System 若想要追求金牌 國立臺灣大學 臺灣師範大學 EMBA 找左永安顧問輔導 ESG PMP HRD ICAP 人力資源管理 關鍵就業力 共通核心職能
2024 05 03 左永安 顧問/講師/委員 關鍵就業力課程講義 動機職能 簡稱DC (Driving Competencies) DC1-1工作意義與工作熱情 課程子綱 1. 何謂工作效率與效能 2.「把工作做對」與「把工作做好」 基本理念之建立 3. 自我工作目標的設定,必須與整體 任務相融和DC1-2職場環境 與 正向價值觀課程子綱 1.人生需要工作的原因及理由。 2.透過工作實現自我人生理想。 3.藉由觀察與反思個人的人格特質,據以發掘工作志趣與熱情。DC1-3 績效意識與工作效能課程子綱 1.何謂職場:社會化意識(包含小社會及大社會)、職場意識。 2.工作職務的認知 。 3.對短中長期未來展望的方式與視角。 4.調適好心情,發展積極樂觀的工作態度。 5.成為一個有魅力的專業職場人。 DC1-4績效呈現與工作認同 課程子綱 1.增加自我貢獻,提升組織績效。 2.如何激發工作潛能。 3.讓工作的「功勞」與「苦勞」可以被看得見之作法。人才發展品質管理系統 Talent Quality-management System 若想要追求金牌 國立臺灣大學 臺灣師範大學 EMBA 找左永安顧問輔導 ESG PMP HRD ICAP 人力資源管理 關鍵就業力 共通核心職能
關鍵就業力課程
動機職能
簡稱DC (Driving Competencies)
課程單元名稱|工作意義與工作願景(DC1) (3小時)
DC1-1工作意義與工作熱情
教學目標:
一、工作的原因及理由。
二、清楚 工作 與 實現人生 理想 的 關聯性。
三、了解 個人的 人格特質,以 發掘 適合之工作志趣 及 提升 工作的熱情。
課程子綱
1. 何謂工作效率與效能。
2.「把工作做對」與「把工作做好」 基本理念之建立。
3. 自我工作目標 的 設定,必須 與整體任務 相融和。
DC1-2職場環境 與 正向價值觀
教學目標:
一、清楚 職場的定義 與 具備職場意識。
二、具備 對 工作職務 的 正確認知。
三、習得 調適心情的方法與 發展 積極樂觀 的 工作態度。
四、清楚 短中長期目標及對未來的展望。
五、了解 成為 有魅力的專業職場人士 的 重要性 與 習得的相關方法。
課程子綱
1.人生需要 工作的 原因及理由。
2.透過 工作 實現自我人生理想。
3.藉由 觀察與反思 個人的人格特質,據以發掘工作志趣與熱情。
DC1-3 績效意識與工作效能
教學目標:
一、清楚 工作效率與工作效能 的定義 及 具備正確的認知。
二、建立「把工作做對」與「把工作做好」之基本理念 及
能理解 其差異 並 能 具體展現 內容。
三、習得 目標設定的方法 及 理解 個人之工作目標 需與 組織目標 相融和。
課程子綱
1.何謂職場:社會化意識(包含小社會及大社會)、職場意識。
2.工作職務 的 認知 。
3.對 短中長期未來展望 的 方式與視角。
4.調適 好心情,發展 積極樂觀 的 工作態度。
5.成為一個 有魅力的專業職場人。
DC1-4績效呈現與工作認同
教學目標:
一、建立 增加 自我貢獻 以 提升組織績效 之思維 及
習得 增加自我績效 具體方法。
二、習得 激發工作潛能的方法。
三、理解「功勞」與「苦勞」的差異 及 具體呈現績效的作法。
課程子綱
1.增加自我貢獻,提升組織績效。
2.如何激發工作潛能。
3.讓工作的「功勞」與「苦勞」 可以被看得見之作法。
2024年4月18日 星期四
2024 04 18 左永安 顧問/講師/委員 中華亞健康生命科學世界總會 BC3-3 衝突管理 BC3-3-3有效化解衝突的作法 有效 化解 衝突 的 作法 要想迅速有效化解衝突要針對下六原則 1)將衝突引導至就事論事的具體事實上。 (2)準備多重解決方案。 (3)創造出共同追求目標。 (4)轉換情緒、運用幽默。 (5)平衡彼此的權力結構。 (6要強迫形成共識。人才發展品質管理系統 Talent Quality-management System 若想要追求金牌 國立臺灣大學 臺灣師範大學 EMBA 找左永安顧問輔導 ESG PMP HRD ICAP 人力資源管理 關鍵就業力 共通核心職能
2024 04 18 左永安 顧問/講師/委員 BC3-3 衝突管理 BC3-3-3有效化解衝突的作法 有效 化解 衝突 的 作法 要想迅速有效化解衝突要針對下六原則 1)將衝突引導至就事論事的具體事實上。 (2)準備多重解決方案。 (3)創造出共同追求目標。 (4)轉換情緒、運用幽默。 (5)平衡彼此的權力結構。 (6要強迫形成共識。人才發展品質管理系統 Talent Quality-management System 若想要追求金牌 國立臺灣大學 臺灣師範大學 EMBA 找左永安顧問輔導 ESG PMP HRD ICAP 人力資源管理 關鍵就業力 共通核心職能
關鍵就業力課程課綱
BC3-3 衝突管理 BC3-3-3有效化解衝突的作法
化解衝突的思考原則
要想 迅速有效化解衝突 要針對下面六原則
好好研究、理解.掌握其要點應用於衝突化解上,才會有良好的成效。
(1)將衝突 引導 至 就事論事 的 具體事實上。
(2)準備 多重解決方案。
(3)創造出 共同追求目標。
(4)轉換情緒、運用幽默。
(5)平衡彼此的權力結構。
(6)要強迫形成共識。
2024年4月17日 星期三
2024 04 17 左永安 顧問/講師/委員 BC1-1 角色定位與職責1.5hr BC1-1-4 認知 個人在不同工作流程專案中 所擔任的不同角色 要如何了解組織的文化呢?1觀察與理解: 2.傾聽與開放: 3.廣大自己的視野: 人才發展品質管理系統 Talent Quality-management System 若想要追求金牌 國立臺灣大學 臺灣師範大學 EMBA 找左永安顧問輔導 ESG PMP HRD ICAP 人力資源管理 關鍵就業力 共通核心職能 關鍵就業力課程課綱
2024 04 17 左永安 顧問/講師/委員 BC1-1 角色定位與職責1.5hr BC1-1-4 認知 個人在不同工作流程專案中 所擔任的不同角色 要如何了解組織的文化呢?1觀察與理解: 2.傾聽與開放: 3.廣大自己的視野: 人才發展品質管理系統 Talent Quality-management System 若想要追求金牌 國立臺灣大學 臺灣師範大學 EMBA 找左永安顧問輔導 ESG PMP HRD ICAP 人力資源管理 關鍵就業力 共通核心職能 關鍵就業力課程課綱
BC1-1 角色定位與職責1.5hr
BC1-1-4 認知 個人在不同工作流程專案中
所擔任的不同角色
要如何了解組織的文化呢?
1觀察與理解:
觀察組織的 架構形式 及 運作方式。
每個組織的 架構 及 運作方式 都不相同·因此我們
要先 能 觀察及理解 組織的 架構 設定 與 運作 的方式。
2.傾聽與開放:
在工作中 多 傾聽 不同 的 意見,
及時 調整 自己的 工作思路 與 方式,
並以 正向 的心態 看待 內、外客戶的 回饋, 將其 回饋
轉化為 個人提高工作水準 的 機會。
3.廣大自己的視野:
可與各種不同背景、不同個性的人一起協作共事·
靈活的調整 個人的 心態和行為,
並能理解 上級同事的工作風格 和 客戶服務 的要求 。
每種文化 都有其優缺點, 從這些優缺點中,可以了解個人對於 該文化的契合度
如果 個人的特質 與 組織文化 的 契合度高,較 容易適應與發展,
相反則容易離職或產生抱怨。
2024年2月28日 星期三
2024 02 28 左永安 顧問/講師/委員 113年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關鍵就業力課程講義 BC1職場與職務之認知與溝通協調 (3小時) BC1-1 角色定位與職責1.5hr BC1-2 溝通與協調能力1.5hr
2024 02 28 左永安 顧問/講師/委員 113年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關鍵就業力課程講義 BC1職場與職務之認知與溝通協調 (3小時) BC1-1 角色定位與職責1.5hr BC1-2 溝通與協調能力1.5hr
2024年2月14日 星期三
2024 02 013 左永安 顧問/講師/委員 台大 台師大 EMBA TTQS ESG PMP HRD 人力資源管理 關鍵就業力 共通核心職能課程 預計通知及公告各梯次教育研習參加名單日期: 第一梯次 113年2月27日(星期二) 17時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為提升關鍵就業力課程(Courses for Oriented Requisite Employability Skills, CORE,以下簡稱本課程) 師資3. 檢核師資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小型企業人力提升計畫 授課滿意度結果。三大關鍵職能類別分別為 動機職能(Driving Competencies, DC), 行為職能(Behavioral Competencies, BC) 知識職能(Knowledge Competencies, KC)。
2024 02 013 左永安 顧問/講師/委員 台大 台師大 EMBA TTQS ESG PMP HRD 人力資源管理 關鍵就業力 共通核心職能課程 預計通知及公告各梯次教育研習參加名單日期: 第一梯次 113年2月27日(星期二) 17時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為提升關鍵就業力課程(Courses for Oriented Requisite Employability Skills, CORE,以下簡稱本課程) 師資3. 檢核師資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小型企業人力提升計畫 授課滿意度結果。三大關鍵職能類別分別為 動機職能(Driving Competencies, DC), 行為職能(Behavioral Competencies, BC) 知識職能(Knowledge Competencies, KC)。
預計通知及公告各梯次教育研習參加名單日期: 第一梯次 113年2月27日(星期二) 17時前。
關鍵就業力課程師資管理原則
一、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以下簡稱本署)為提升 關鍵就業力課程
(Courses for Oriented Requisite Employability Skills, CORE,以下簡稱本課程)
師資 水準,促進師資彼此教學經驗互動交流,建立師資管理機制,
以維持教 學品質及專業,特訂定本原則。
二、 為 因應 產業發展 及 工作型態改變,促進國家人才發展 並 強化國家人力資 本,
本署訂定本課程關鍵職能類別、課程大綱及教學指引,以大學在校 生及職場新鮮人
為推廣對象,協助其發展及完備職場就業能力。
三大關鍵職能類別分別為
動機職能(Driving Competencies, DC),
行為職能(Behavioral Competencies, BC)
知識職能(Knowledge Competencies, KC)。
三、 本署任務
(一)訂定本課程課綱、師資考核機制及師資管理原則。
(二)督導本署所屬分署(以下簡稱分署)業務執行及檢討等事宜。
(三)辦理本課程師資甄選作業。
(四)辦理本課程師資回流暨研習會議(以下簡稱回流訓)及教育研習。
(五)建置及維護本課程師資資訊管理系統。
四、 分署任務
(一)檢核並管理本課程師資之年度各項評核指標達成情形,包含:
1. 檢核師資授課時數。
2. 檢核師資出席共識聯繫會議情形。
3. 檢核師資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小型企業人力提升計畫 授課滿意度結果。
4. 檢核師資教學自我審核報告。
(二)每季辦理本課程師資共識聯繫會議,並規劃邀請師資分享教學自我 審核報告。
五、 師資任務
(一) 依循本課程關鍵職能類別、課程大綱及教學指引教授課程。
(二) 得接受本署業管相關計畫之執行單位聘為本課程講師。
(三) 配合及出席分署辦理之本課程師資共識聯繫會議。
(四) 配合及出席本署辦理之回流訓或教育研習。
(五) 配合本署宣傳相關業務。
六、 本署得於在職訓練網公布本課程師資名單、可授課之關鍵職能類別、授 課時數及
授課單位數等資訊,供邀課單位參考。
七、 本署得視需要辦理本課程師資甄選作業,師資資格及甄選流程如下:
(一)師資資格 1. 教育程度須符合下列之一:
(1) 碩士以上學歷。
(2) 學士學歷,且畢業後具 6 年以上工作經驗。
2. 相關資歷須符合下列之一:
(1) 經教育部審查合格現任或曾任專科以上學校講師、助理教授、 副教授、
教授並講授 1 年以上資歷。
(2) 產業授課經驗 3 年以上且具產業主管經驗者。
(二)有意成為本課程各關鍵職能類別師資者,應先參加該關鍵職能類別
教育研習及通過筆試測驗,再參採該關鍵職能類別之教學指引,
提 出3個課程單元之自撰教材,並於教學演示時依審查委員擇定之課 程單元
進行教學演示;經委員審查通過,始取得該關鍵職能類別之 授課資格。
八、 本課程師資每年度應完成下列各項評核指標,始得維持師資資格:
(一)參加回流訓並通過測驗。
(二)出席共識聯繫會議至少2次。
(三)授課時數至少36小時。
(四)授課滿意度結果達70%以上之授課對象表示滿意。
(五)繳交教學自我審核報告每年1份。
前項第一款依本署公布之回流訓規劃辦理,師資未出席回流訓、未 依回流訓規劃完成
相關事項、未通過測驗,即不予納入本課程師資名 單。
師資連續2年未達成第1項第2至5款規定之任一款指標門檻,則第3 年起
不予納入本課程師資名單。
師資經授課對象提供不滿意之具體事由,經分署評估確屬師資需改 善之情事,
經通知師資調整改善後,師資連續2年仍有相同情事,第3年 起不予納入本課程師資名單。
第1項第5款所定繳交教學自我審核報告每年一份,為師資應配合分 署規劃於所訂期限內
完成繳交,並於共識聯繫會議分享。
九、 本課程師資維持師資資格之授課時數、授課滿意度結果評核指標,
採計 範圍包含本署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小型企業人力提升計 畫,
並統計於本課程師資資訊管理系統。
十、 本課程師資經本署查明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予納入本課程師資名單:
(一)未完成第8點第1項第1款規定。
(二)提供不實資料、回流訓由他人代為出席或未親自簽到退等,經查證 屬實。
(三)涉及刑事案件經判刑確定。
(四)其他損害本署聲譽之行為。
十一、 本原則未盡事宜,依其他相關規定辦理。